嘉峪关站
邮箱|搜索
市文明办“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5-06-20   来源:嘉峪关文明网

嘉文明办发〔2015〕36号

市文明办“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

  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深入推进“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办发〔2015〕20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全办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依法管理全办各项工作事务,依法处理新常态下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办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在全办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以下简称“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落实年”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以“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以促进“干部清正、机关廉洁、政治清明”为目标,以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预防工作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集中力量抓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全办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依法决策、依法从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机关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的行为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纠正,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为职务犯罪;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预防约谈、查处犯罪等有效形式,促使全办党员干部公正履职、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 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关于做好“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宣教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深入推进“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宪法法律教育,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和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坚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表率”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辅导,邀请专业人员围绕“典型案例、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责任主体: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责任领导:刘燕玲 党支部书记 主 任

  责 任 人:庞 燕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嘉峪关看守所,在全办干部职工中开展理想信念、作风、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测试,在在嘉峪关文明网开设“两好两促”警示教育专栏,展播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短片、公益海报、警示教育专题片、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等,在重要节日节点发送廉政短信,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紧绷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

  责任主体: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责任领导:刘燕玲 党支部书记 主任

  责 任 人:庞 燕

  (三)落实预防职务犯罪主体责任。成立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支部书记、主任刘燕玲为组长,办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邹威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承担全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副组长配合组长落实各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同时,将预防职务犯罪内容纳入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新进工作人员、拟提拔任用干部均要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并列入预防职务犯罪内容。

  责任主体:综合科

  责任领导:刘燕玲 办党支部书记 主任

  责 任 人:庞 燕

  (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嘉峪关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廉政监督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责任主体: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业务科室

  责任领导:刘燕玲 办党支部书记 主任

  责 任 人:庞 燕

  (五)依法处置违法犯罪线索。完善约谈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办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及时进行约谈。同时,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涉嫌违纪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责任主体:综合科

  责任领导:刘燕玲 办党支部书记 主任

  责 任 人:庞 燕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5年7月上旬)。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从思想、组织、人员、保障上认真做好活动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深入推进“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动阶段(2015年7月中旬至9月底)。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办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按要求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短片、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和测试;通过学习教育,真正使全办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

  (三)深化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本阶段是活动的重点阶段,主要任务是强化治本对策,创新制度反腐,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廉政监督各项制度,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总结阶段(2015年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两好两促”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方法措施,固化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两好两促”专项行动,是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找准预防职务犯罪与本科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积极投入到“两好两促”专项行动中,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科室内容容易滋生不廉洁的关键风险点,完善细化防控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切实把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营造活动氛围。我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单位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通过文明网及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不断扩大行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何志兵
  1.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2. 嘉峪关文明网 ©版权所有
  3. 陇ICP备08101081号  地址: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  投稿信箱:jygwmb@163.com  技术支持:嘉峪关文明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