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大事记】
3月31日,授予张彩玲等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先进个人;对嘉峪关宾馆等五个单位授予“文明用语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4月23日,制订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委员名单职责分工。
4月20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创建警民共建文明示范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