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大事记】
3月24日,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及动员大会”,命名表彰了22个市级文明单位和荣鑫商场等10个“十杯”竞赛优胜单位;授予市长城宾馆等9个单位“一九九六年度文明用语标兵单位”称号。
5月份,召开“关于学习张家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动员大会,发出全市人民“以张家港为榜样,以铁山精神为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动员令。
5月17日,市委印发《关于学习张家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6月6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要求全市各单位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常识》为教材,每年要完成单位职工总数的30%以上。
11月7日,嘉峪关市委传达六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