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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表时间:2019-11-07   来源:嘉峪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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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全面履职,强力推进,始终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专项斗争取得了较好成效。

  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好专项斗争部署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斗争打响后,市检察院党组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将专项斗争纳入检察工作大局认真谋划和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最精干的力量、最强的阵容投入专项斗争,组建了以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门办案组,检察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带头办案出庭公诉,全面提升了打击效果。

  二是狠抓工作部署。市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责任清单,分解细化了目标责任,明确了专项斗争作战图、时间表。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专题部署、持续推进。“一把手”对专项斗争亲自安排,主管检察长抓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具体工作,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召开各类部署、推进会议40余场次,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对专项斗争作出批示80余件次,确保了有的放矢推进各项工作。

  三是补齐短板弱项。市检察院坚持以督查为契机固强补弱、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迎接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省院和市扫黑办各类督导,针对督导反馈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组织进行了整改。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各类整改活动6次,提出整改措施90余条,整改各类问题24个,为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夯实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突出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形成专项斗争凌厉攻势

  一是在提前介入上下功夫。市检察院积极打好扫黑除恶协同仗,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精准定性,帮助公安机关分析研判侦查方向、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侦办不跑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0余人次,如在王某某等人涉恶犯罪案件侦办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在5天内先后2次召开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对该案侦办情况进行了会商研判,检察机关提出了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案件侦办指明了方向,确保了案件顺利侦办,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做出。

  二是在刑事打击上出重拳。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狠打准”和“快捕快诉”两个标准,建立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案组办理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出重拳、下重手。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6件53人,提起公诉9件66人,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法院作出判决7件61人,一批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如在审查起诉高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城区院检察长和城区法院院长担任该案公诉人和审判长,彰显了“检法”两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

  三是在法律监督上使全力。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定标准推进专项斗争,是黑恶分子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分子的一个不凑数,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十个必须”规定,依法否定和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案件2件。我们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立案涉黑涉恶案件3件,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漏犯10人、漏罪13起,做到了除恶务尽,确保了打击效果。

  突出深挖彻查,强化深层打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是狠抓线索排查核查。市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核查”行动,组织业务骨干对近十年办理的840余件审查逮捕案件、2100余件公诉案件、130余件控告申诉案件进行了排查,共摸排并移交线索32件,先后多次深入公安机关对移送线索核查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了问题线索见实见底。同时,将线索核查作为重中之重,成立由党组成员为组长的4个核查组,对省检察院、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转办的17件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逐案开展了核查,核查完成率100%,实现了线索清零。通过核查发现违纪线索2件、违法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黑恶案件3件,确保了线索核查落地见效。

  二是狠抓“打伞破网”。市检察院将“打伞破网”工作贯穿到了办案全过程,对所办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落实了“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规定,逐案撰写了“一案三查”报告;健全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实现与纪检监察机关无缝对接;对市纪委监委移交的4件重点线索,认真组织进行了核查,并上报了核查结果。

  三是狠抓“打财断血”。在办案中强化了“打财断血”,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对涉黑涉恶首要分子,对财产刑提出了量刑建议,确保了“打财断血”落到实处。如在办理周某、孙某恶势力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高利放贷的特点,提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的量刑建议,并与审判机关一起核算了违法所得金额,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没收涉案资金25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犯罪。此外,对9起涉恶案件逐案“解剖麻雀”,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加大了侦查活动监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最大限度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突出综合治理,强化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专项斗争检察参与度与贡献率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治根与治本相结合,印发了《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为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夯实了基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整体提升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制度》,健全完善了涉黑涉恶案件加强检警协作、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的制度体系;与市扫黑办、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扫黑除恶重点行业监管领域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为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提供了支撑。

  二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市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与堵塞社会治理漏洞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截至目前,已发出检察建议6件。如在办理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针对某银行在队伍管理中的漏洞和隐患,依法发出了督促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法治教育、规范业务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在办理王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侦查机关工作中的漏洞,依法发出了督促规范侦查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加大宣传调研力度。制定了宣传方案,组建了宣讲团,编写了授课提纲及PPT课件,建立了宣传阵地,开辟了网站专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宣讲26场次,制作悬挂横幅18条,制作宣传展板14块,发放宣传册3500余册,拍摄宣传片1部,撰写工作信息90余篇,推送“两微一端”信息60余篇,编发手机短信100余条,参加全市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4次,组织涉恶案件庭审观摩3次,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评论员文章18篇,营造了强大舆论宣传攻势。(何永清)

责任编辑:何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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