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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精心安排部署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表时间:2021-03-04   来源:嘉峪关文明网

  2021—2023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更高水平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3月1日,嘉峪关市印发了《嘉峪关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为工作导向,以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攻难点、创亮点,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全市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高品质幸福雄关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把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党建引领、问题导向、常态长效”五项基本原则贯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过程,在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嘉峪关实际,重点实施“理想信念教育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七大创建’提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提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八大工程,让城市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和谐建设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确保2023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作为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类考核标准和精神文明系列创评标准,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效推进。二是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搭建市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创建活动平台,做深做实基层活动,不断提高创建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履责担当意识,始终坚持一抓到底的劲头,让每项任务落地生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要疏通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嘉峪关市级督查组、市创城办、市文明办要加强创建工作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时跟踪落实,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责任追究。五是要加强资金保障。嘉峪关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市民文明教育等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嘉峪关市文明办 许雯婷)

责任编辑: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