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宪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宣发〔2018〕7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发挥领导干部在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实践经验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带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二、对象范围
参与授课的领导干部为:市文明办班子成员。
三、授课内容
从办党员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宪法》、党史党章、党风党纪、政策理论等内容进行宣讲。一是要紧紧围绕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二是要紧密结合全市工作大局和全办中心任务;三是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四、授课形式
办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在本单位宣讲1次。活动授课主要采取讲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原则上要求脱稿宣讲,以PPT形式展示宣讲内容。要注重宣讲质量、效果和吸引力,综合运用辅导宣讲、启发引导、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为党员干部辅导理论、阐明形式、解析政策、答疑解惑、疏通思想,确保宣讲辅导与实际工作密切联系,宣讲内容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党建与本职工作相互融合。
五、措施管理
(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把上讲台宣讲作为重要平台,在领学促学上下功夫,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学懂弄通做实,精心选题,带头宣讲,做好示范引导。
(二)明确授课时间要求。授课的领导干部每年在本单位授课不少于1次,每次授课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
(三)严守纪律要求。参与授课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研究无禁区、讲坛有纪律”的规定要求,在思想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努力实现学习成效的最大化。
(四)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办综合科负责填写《“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活动登记表》,宣讲活动结束后抽取部分参训人员进行质量测评,填写《“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活动测评表》,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六、课程安排
第一次(9月份)
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宪法》
方式:讲党课
主讲人:市文明办副主任 邹 威
第二次(10月份)
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宪法》
方式:专题讲座
主讲人:市文明办主任 刘燕玲
自2019年起,“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宣讲内容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及办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宣讲活动计划。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