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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贯彻省政府“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负面清单等工作
发表时间:2018-05-17   来源:

  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研究贯彻省政府“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负面清单等工作

  5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强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政府班子成员,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面履行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任务。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职能,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依宪行政能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原则通过了《贯彻省政府“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负面清单》。会议要求,市政府班子成员,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十不准”规定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把“十不准”规定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对照省政府“十不准”规定和市政府印发的“负面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列出本部门本单位的“负面清单”。要强化问题导向,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全面纠正“冷硬推拖”等不正之风和特权思想,整治庸懒散慢、“中梗阻”问题,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督查考核,对违反“十不准”规定及“负面清单”的行为“零容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何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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