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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1-09   来源:嘉峪关文明办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嘉各单位

  现将《“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实施方案》

   

   

   

   

   

   

   

   

   

   

   

   

   

   

  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两个严禁”、反对“四风”要求,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办关于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积极营造欢乐、喜庆、文明、和谐、勤俭的节日氛围,按照市文明委2014年工作部署,现就春节、元宵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突出人文关怀,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及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着力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倡导低碳环保、勤俭节约理念,共庆盛世佳节。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精心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突出文化内涵,依托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文化站、文化广场等平台,组织开展歌舞演出、体育健身、书法棋艺、美术摄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开展民俗展示、社火庙会、灯谜灯会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把传统经典送到群众的心里,把欢乐送到千家万户。

  2.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送春联、送年画及走访慰问活动,开展送文艺演出、送电影音像、送图书下乡等活动,把优秀的文化产品送下乡,最大限度地丰富村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科协、卫生、农林、司法、计生等相关单位自身资源优势,以春节、元宵节为契机,深入农村,为广大村民提供农业科技、卫生保健、婚育健康、法律咨询等服务,与村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文化科技卫生服务、辅导和交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文联、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

  1.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和生活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让他们过一个舒心、温暖的传统节日。

  2.对道德模范、雄关好人、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及其他道德建设先进人物进行拜年走访、慰问交流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文明办、酒钢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三)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传统教育活动

  1.在广大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节日小报”创编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让孩子们在欢度假日的同时,领悟、学习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2.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孩子阅读中外古今美文,诵读关于春节、元宵节的诗词,利用走亲串友的机会记诵春联、诗词等,丰富孩子的文化素质,加深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

  3.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做好事献爱心,宣传节日文明礼仪,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4.做好“城乡学校少年宫”开放服务工作,为丰富孩子们的节日生活搭建平台。

  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

  (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福利院开展慰问、拜年、卫生清洁等活动。动员社区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结对帮扶,帮他们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拉家常;把空巢老人、残疾人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

  2.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志愿服务和环境清洁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区志愿者担任保洁员和卫生监督员,保持社区干净整洁。

  3.开展送平安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组织老年志愿者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监督引导,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人员流动大的公共场所协助维护秩序,组织专业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各区、市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五)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相结合,在节日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及公交数字移动电视、车体广告和楼宇电视、社区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餐、文明经营、文明购物、文明上网,在全社会大兴文明礼仪和勤俭节约之风,营造文明过节、勤俭过节新风尚。

  2.“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相结合,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及以“讲诚信、树新风”为主题的集中治理活动,切实保证市民群众节日期间的消费需求,营造一个诚信、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牵头单位:各区、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嘉峪关广播电视台)、嘉峪关日报社、市工信委(负责协调电信嘉峪关分公司、移动嘉峪关分公司、联通嘉峪关分公司)、市建设局、市运管局、市旅游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全市各部门、各单位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安排。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顺应群众节日生活的新特点、新期待,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思想内涵。要把“我们的节日”活动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引导市民群众在感受文化氛围、享受节日快乐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文明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嘉峪关广播电视台要制作播出“中华长歌行•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专题片,推出具有嘉峪关地方特色的节目。嘉峪关广播电视台、嘉峪关日报社要开设“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专栏,大力普及节日知识,切实做好节前氛围营造、迎春专题报道和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文艺活动等系列活动报道。嘉峪关文明网及各单位门户网站要大力宣传节日来历,弘扬节日文化。手机、车载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介也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开展系列互动活动,使传统节日与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社区、村镇、机关、学校、企业等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社会媒介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4.突出节俭原则。“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在丰富文化内涵、引导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过一个节俭而有意义的节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2014225日前将活动方案、信息简报、过程性图片资料(不少于5张)及活动总结等各类资料及时上报市文明办综合科。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图片资料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6315365

  电子邮箱:469154747@qq.com

                          

                                        

                            2014年1月3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责任编辑:何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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