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嘉峪关日报社
嘉文明办发〔2014〕71号
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
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嘉各单位:
为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道德素质,根据市文明办《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嘉文明委发〔2014〕7号)文件要求,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告别陋习,共创文明
二、活动时间
2014年8月-2014年12月
三、征集内容
反映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不遵守交通规则、抛洒车窗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四、作品要求
1.拍摄工具不限,但要清晰可辨。作品可以是一张相片、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2分钟内),真实捕捉,拒绝假拍;
2.作品须附50字左右文字说明,内容要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标题、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承诺严格为拍摄人保密);
3.作品取材仅限于嘉峪关市。
五、参与方式
1.直接报送:拍摄者可以直接将作品报送至嘉峪关市文明办创建科;(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嘉峪关广播电视台一楼)
2.邮寄报送:拍摄者也可以将作品邮寄至嘉峪关市文明办;(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
3.网络报送:
(1)拍摄者可以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嘉峪关市文明办邮箱(jygwmb@163.com);
(2)拍摄者可以通过市文明办官方微信(文明雄关)进行投递;
(3)拍摄者可以通过嘉峪关市文明办新浪官方微博(嘉峪关文明)进行投递。
注:投稿请注明“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作品”字样。
六、成果运用
嘉峪关日报、嘉峪关广播电视台、嘉峪关文明网将依托《文明凹凸镜》、《文明创建大家谈》、《文明多棱镜》等相关电视栏目和报刊专栏及相关网站专题网页,刊播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作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做谦恭有礼的雄关人。
为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凡是参与本次活动的市民均有一份精美礼品。同时,在征集的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作品中遴选出50个,对拍摄者授予“创城卫士”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联系人:袁博达,联系方式:0937—6331158。
嘉峪关市文明办 嘉峪关市文广新局 嘉峪关日报社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