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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9-12   来源:嘉峪关文明办

嘉峪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嘉峪关日报社

嘉文明办发〔201471

                                                       

 

于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

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嘉各单位:

为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道德素质,根据市文明办《201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嘉文明委发〔20147)文件要求,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告别陋习,共创文明

二、活动时间

20148-201412

三、征集内容

反映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不遵守交通规则、抛洒车窗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图片或视频。

四、作品要求

1.拍摄工具不限,但要清晰可辨。作品可以是一张相片、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2分钟内),真实捕捉,拒绝假拍;

2.作品须附50字左右文字说明,内容要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标题、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承诺严格为拍摄人保密);

3.作品取材仅限于嘉峪关市。

五、参与方式

1.直接报送:拍摄者可以直接将作品报送至嘉峪关市文明办创建科;(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嘉峪关广播电视台一楼)

2.邮寄报送:拍摄者也可以将作品邮寄至嘉峪关市文明办;(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819号)

3.网络报送:

(1)拍摄者可以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嘉峪关市文明办邮箱(jygwmb@163.com

2)拍摄者可以通过市文明办官方微信(文明雄关)进行投递;

3)拍摄者可以通过嘉峪关市文明办新浪官方微博(嘉峪关文明)进行投递。

注:投稿请注明“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作品”字样。

六、成果运用

嘉峪关日报、嘉峪关广播电视台、嘉峪关文明网将依托《文明凹凸镜》、《文明创建大家谈》、《文明多棱镜》等相关电视栏目和报刊专栏及相关网站专题网页,刊播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作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做谦恭有礼的雄关人。

为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凡是参与本次活动的市民均有一份精美礼品。同时,在征集的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作品中遴选出50个,对拍摄者授予“创城卫士”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联系人:袁博达,联系方式:09376331158

 

   嘉峪关市文明办     嘉峪关市文广新局     嘉峪关日报社

2014821

责任编辑:何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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